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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钢闽光(002110)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制定)

公司股东间或者董事间发生冲突,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的,独立董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2025 年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规 范运作,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