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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民股份(600987) - 航民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ZJHMZJHM(SH:600987)2025-08-12 10:32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的严格、 规范、有序、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 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审计委员会 成员。 第四条 公司应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 董事应当过半数。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