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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民股份(600987) - 航民股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ZJHMZJHM(SH:600987)2025-08-12 10:32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障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和公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 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 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 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 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