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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科技(002741)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GHKJGHKJ(SZ:002741)2025-08-12 10:32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切实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选择董事的权利, 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第五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六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以提案 的方式书面提出董事候选人。 第八条 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应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要求。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还应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 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