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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科技(00274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GHKJGHKJ(SZ:002741)2025-08-12 10:32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内部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等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 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