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轮智能(002031)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程 序,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 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第四条 辞职程序 (三)独立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1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