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美(30079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 其 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 泄露,接受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