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美(30079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公司和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 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公司董事会应当制定详细的资金使 用计划,做到资金使用规范、公开、透明。公司董事会应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 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非经公司股东会依法作出决议,任何人无权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公司应当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