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帆新材(30063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扬帆新材料(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竞争力原则:公司支付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区域位置收入水平相 比具有竞争力; 上述非独立董事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履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职责,并承 担相应管理风险和责任,对公司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的推进实施起关键性、决定性 1 作用,公司对其给予相应津贴,具体标准为总裁当年度年薪与基于公司当年度整体 业绩水平给予其绩效奖励之和。 (二)基础薪酬确定原则:基础薪酬与各岗位职位价值、责任、个人能力、市场 薪酬行情等相结合,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值,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三)绩效薪酬确定原则:与公司的经济效益以及完成目标的效率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