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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力德(00289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ZD LeaderZD Leader(SZ:002896)2025-08-12 12:32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的依据,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和《宁波中 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 士。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专业会计人士的独立董事 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