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力德(002896)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 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公 司与证券交易所的联络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应当聘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 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及任职资格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