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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展(30046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CESCES(SZ:300469)2025-08-12 12:47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会议事行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对公司重大事项行使最高决策权。股 东会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应当于事实发 生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