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兰信(300065)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 管要求》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 析,董事会认为: 1、公司本次交易中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股权类资产,不涉及需要立项、环 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相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报 批事项、向有关主管部门报批的进展情况和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已经在《北京海 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草案)》中详细披露,并已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 提示; 2、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100%股权的完整权利,资产权属 清晰,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标的公司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公司, 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 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 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