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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驰科技(68870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 交易行为,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订立的关联 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 职责。 第四条 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事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秘书应当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的关联交易信息。 第二章 关联人的认定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上述第(一)项所列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