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驰科技(68870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和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财务安全,加强公司银行信用和担保管理,规避和降低经营风 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 则。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令或强制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对强令或强制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有权拒绝。 第三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控股子公司除外),且反 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提供方提供的反担保财产为法律、法规禁 止流通或不可转让的财产的,公司应当拒绝为其进行担保。 第二章 担保的原则 第一节 担保的对象 第五条 被担保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因公司业务需要的互保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