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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驰科技(68870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独立董 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应不少于公司董事会董事总数的 1/3,其中至少包括 1 名会计 专业人士。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