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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昂立(600530) -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8月修订稿)
JIAODA ONLLYJIAODA ONLLY(SH:600530)2025-08-13 09:16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的研究,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的科学性 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 定本条例。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 重大投资和资本运作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一)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 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重组、并购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其他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批准实施的以上事项进行检查; 1 / 3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七条 战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