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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丽迪(300905) - 子公司管理制度

子公司管理制度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 促进子公司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四)公司证券事务部主要负责对子公司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子公 司规范治理等方面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指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公 司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各级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持股50%以下但公司能 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控制其董事会),或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 可实际控制的公司(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