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丽迪(30090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 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