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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丽迪(300905)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 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管理制度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公司本年 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当 向审计委员会汇报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审计委员会应当对有关重 1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二)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 (三)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 (五)提议聘请或改聘外部审计机构;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