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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丽迪(30090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与保密制度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与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 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可能或已经产生 较大影响的信息。 本制度旨在规范尚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与保密要求,尚未公开是指相 关信息尚未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 第三条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 公司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第二章所述情形时,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 应将有关信息通过公司董事会秘书向董事会报告,并确保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