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宝丽迪(30090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 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并 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战 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