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极实业(60066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以 及《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董事会应当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职权,不得超越职权范围,并不得干涉董事对自身合法权利的处分。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当届董事人数的三分 之一,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由公司董事担任,由董事 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公司董事会中应当有 1 名职工代表担任董事。 第四条 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