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国际控股(00111) - 须予披露交易 - 赎回基金之全部认购股份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和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之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 所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所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股 份 代 號:111) 上市規則之涵義 由於贖回事項(無論按獨立基準或與贖回事項之前12個月內進行之過往贖回事項合併 計算)的其中一項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超過5%但所有適用百分比率均低於 25%,贖回事項構成本公司之須予披露交易,故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章項下通知及公 告之規定,惟獲豁免遵守股東批准之規定。 茲提述該等公告,內容有關(i)本公司認購該基金之合共100,000股認購股份,總認購價為 10百萬美元(相當於約78百萬港元);及(ii)過往贖回事項。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 用之詞彙與該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1– 贖回事項 於2025年8月13日,本公司收到由基金管理人發出的確認單據,確認該基金之60,000股認 購股份已獲贖回,總贖回價為約5.81百萬美元(相當於約45.32百萬港元)。 根據私人配售備忘錄,認購股份的贖回價格應為該基金於緊接相關贖回日前之估值日 (即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