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创药业(68830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五年八月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三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 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 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六条 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2 | | | | | | 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3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 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 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 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 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总裁)、董事会秘 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 事项;根据总经理(总裁)的提名,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