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冰山冷热(000530) - 股东会议事规则(待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BingshanBingshan(SZ:000530)2025-08-13 12:46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 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下列情形时,临 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 应当报告中国证监会大连监管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1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待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规定,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 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职权。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