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山冷热(000530)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待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待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 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 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该股东 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 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 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 董事。 第三条 公司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时,公司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 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