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叶榕科技(08107) - 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7.21条及内幕消息刊发公告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的 內 容 概 不 負 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 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107) 根據GEM上市規則第17.21條及 內幕消息刊發公告 本公告由細葉榕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為「本集團」) 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第17.10 (2) (a) 及17.21條以及證券及期貨條例( 香港法例第571章 )第XIVA部內幕消息條文( 定義 見GEM上市規則 )刊發。 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謹此通知本公司股東(「股東」)及有意投資者, 根據本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威誠製衣有限公司(「威誠製衣」)作為借款人與大華 銀行有限公司(「貸款人」)作為貸款人所訂立日期為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日有關本 金總額為8,800,000港元貸款(「貸款」)的貸款協議(「貸款協議」),威誠製衣須( 其中 包 括 )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