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笑科技(002617) -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生效)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露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本制度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上市规则》中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含 义一致,独立董事须同时符合《香港上市规则》要求的独立性。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 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