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动力(002576) - 章程修正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公司法》要求,推动公司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 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具 体修订情况如下: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 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 | 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职工董事由公司职 | | --- | --- | | 东会审议。 | 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 | | | 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第一百三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 | 第一百三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 | | 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 |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审 | | 独立董事 2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 | 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 | 担任召集人。董事会成员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