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实智能(002421) - 《预计负债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负债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负 债的确认和计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三)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预计负债应当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 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最佳估计数应根据不同的情况计算确定。 如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 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不得冲减预计负债,且不应当超过预计负债 的账面价值。 第四条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对有确凿证 据表明预计负债金额不再反映真实情况时,需按照当前情况下公司清理和赔偿支 出的最佳估计数做出相应的调整。 第五条 财务部负责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半年末或年度末应会同审计部、 法律部门、证券部、事业部对存在的或有事项类别,包括诉讼事件、对外担保、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质量保证、待执行合同、企业重组,逐项进行测试,形成书 面报告,详细说明预计负债的类别、形成原因、以及经济利益流出的金额以及不 确定性情况的说明。具体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