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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00728)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14 09:10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員會議事規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二)符合相關監管規定有關委員會委員「獨立性」的要求。 1 第四條 委員會的任期 為滿足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上市地有關法律、 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以下合稱「法律法規」)、公司股票 上市地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中國電信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董事會 下設提名委員會(除特指外,以下簡稱「委員會」或「提名委員會」) 並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委員會的地位及宗旨 委員會委員由董事會過半數董事表決通過後任命,對董事會負責並定 期報告工作。 委員會的宗旨在於按照監管要求,恪盡職守,合理維護公司的最佳利 益,公平維護股東的整體利益,尤其是少數股東的利益。 第三條 委員會的構成及資格 委員會由三名以上的委員組成,公司董事會有權根據需要調整委員會 的人數,但須符合監管規定的最低要求。設主席(召集人)一名,由 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委員會應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別的董事。 除法律法規、監管要求另有規定外,委員會委員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並且: (一)與公司無重大關聯關係; 委員在任期內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