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力国际(00585)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提名委員會 職權範圍 1. 組成 意力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已成立 提名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其職權、責任及具體職務載列如下。 2. 成員 第三頁,共五頁 3. 法定人數及會議 第一頁,共五頁 2.1 提名委員會成員(「成員」)須由董事會不時委任。董事會可撤回成員的委任。 倘成員不再為董事會的成員,該成員的委任將自動撤銷 。 2.2 提名委員會應由不少於三名成員組成,而成員須以獨立非執行董事佔大多數 及包括至少一名不同性別的成員。 2.3 提名委員會主席(「委員會主席」)須由董事會委任,並必須為董事會之主席 或獨立非執行董事。倘委員會主席缺席,則其餘出席會議的成員將推選一 名成員主持會議。 3.1 提名委員會應按其決定之頻次及時間舉行會議,惟於任何情況下須每年舉行 不少於一次會議。 3.2 提名委員會會議常規及程序須按照本公司公司細則所載的董事會議程序規定 執行。 3.3 提名委員會之成員提出要求時,應由提名委員會之秘書召開會議。 4. 職權 4.1 提名委員的權限及職責包括上市規則(經不時修訂)所載的企業管治守則相 關守則條文載列的有關權限及職責。 第二頁,共五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