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哲(300201) - 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关于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 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指派律 师出席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伦哲")2025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本次股东会的真实性、合法 性进行了核查和验证(以下简称"查验")并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 关于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1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由海伦哲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 会召集。海伦哲董 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