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三变科技(00211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工作秩序和 行为方式,确保公司董事会依法运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进行科学决策,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执行股东会决议,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七人组成,其中,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三人;董事会成 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五)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方 案; (七) 在《公司章程》规定及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