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环宇(688523) - 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担保管理制度
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 保应执行本办法。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 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 第六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反 担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 第二章 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 第七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提供担保: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 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 押或质押等其他担保行为,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