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尔克卫(603713) -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密尔 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 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 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四条 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法 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担任召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