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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为科技(60349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EmbedWayEmbedWay(SH:603496)2025-08-14 11:15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或 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 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