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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为科技(60349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EmbedWayEmbedWay(SH:603496)2025-08-14 11:17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恒为科技(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 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 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 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公司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