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为科技(603496)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引导和规范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切实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行为规范。 第二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证券市场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质量。 第三条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履行股东义务,依规签署并恪守有关声明和承诺,不得隐瞒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身份,逃避相关义务和责任。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维护公司独立性,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控制地位或者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得利用对公司的控制地位牟取非法利益。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担任公司董事但实际执行公司事务的,对公 司负有忠实义务、勤勉义务。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