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达电声(002655) -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 本公司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促进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