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视科技(002990)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 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 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承担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