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林集团(601996) -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丰林集团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或"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证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适用于以下人员与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 (五)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的大股东; (六)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 豁免情形的,可以无须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 请,由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审慎判断,接受上交所对信息披露暂缓、 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