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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陆电子(002121)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szclouszclou(SZ:002121)2025-08-14 12:47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 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建议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标准、推荐合格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 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由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召集人不 能或者不履行职责时,由过半数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召集和主持。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