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陆电子(002121) - 证券投资内控制度(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证券投资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防范证券投资风险,提高证券投资收益, 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证券投资,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公司作为 独立的法人主体,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获得收益为 原则,在证券市场投资有价证券的行为。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 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相关规定: (一)作为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行为; (二)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三)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内控制度 (四)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