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陆电子(002121) - 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2025年8月)
第二条 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涉及关联交易的决策管理和信息披露 等事项均应当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 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