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鑫零售(06808)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此中文版為翻譯版,僅供參考。如有不明確之處,以英文版為準。 提名委員會由董事會設立,致力於協助董事會根據董事會多元化政策(董事會多元化政策」) 審閱董事會架構,規模及組成,根據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 (上市規則」)及董事會提名政策 「董事會提名政策」)物色具適當資格的董事會成員人選,及評估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 (股份代號:06808) 組成人員 提名委員會職權範圍 組織 高鑫零售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下設提名委員會(「提名委員會」)。提 名委員會之權限、責任及職務如下所述。 高鑫零售有限公司 目的 (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法定人數 提名委員會的法定人數為至少兩位委員,其中一位應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秘書 除其它特定約定外,提名委員會秘書應由公司秘書擔任。此安排有助於促進董事會與提名委員會 之間的溝通,並確保提名委員會成員能獲取履行職務所需的信息。 1 1. 提名委員會會員應在董事會董事中選取,並由董事會任命。 2. 提名委員會委員應由至少三名成員組成,大部分成員必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及至少一名不同 性別的董事。 3. 委員會主席應由董事會任命並由董事會主席或一名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