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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光金铅(600531) -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郑远民 张选军 潘慧峰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签署终止协议,主要是综合 考虑目前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造成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签署相关终止协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签字页)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名, 实到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审议,基于 独立、客观判断的立场,就相关审议事项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签署相关终止协议 的议案》 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