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流股份(603926) - 铁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铁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董事会依 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铁流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董事会,保证董事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召开 第五条 董事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定期 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不定期召开,分别于会议召开 10 日和 5 日以 前通知全体董事,通知方式为:电子邮件、短信等。 铁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六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第七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 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三日发出变更通知, 说明具体情况。 第 1 页 共 4 页 (一) 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 会议期限; (三) 事由及议题; (四) 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八条 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