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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仁药业(300110)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提高内部审计工作 质量,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 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六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保持独立性,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不得置于财务 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1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 审计机构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情况进行检查监 督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审计委员会负责审阅年度内部审计 工作计划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的结果,督促重大问题的整改。 第八条 内部审计机构设一名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内 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审计、会计、经济、法律或者管理等工作背景。公司 应披露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学历、职称、工作经 ...